央視網消息:本應無害化處理垃圾糞便的單位,卻向市政管網超標排放污水。近日,哈爾濱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廠因涉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且情節特別嚴重,被罰款73萬元。

  哈爾濱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廠位于道外區團結鎮百菜村高家店屯,由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市城管局負責管理。該廠2011年8月開工建設,2014年8月完成主體驗收并投入試生產,2015年12月完成環保驗收;占地面積18696平方米,建筑面積10284.23平方米,總投資9361.69萬元,設計處理能力500噸/日,采取“糞便預處理池+囊式厭氧系統+A/O生物反應池+MBR膜系統”工藝,主要承擔全市民用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

  哈爾濱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廠位于高家店屯一山坡上,距坡下的郭地方路百米左右,離松花江干流南岸支流阿什河也不太遠。廠內立著一塊大大的宣傳板,上面寫著:項目竣工后,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與哈爾濱北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委托運營協議,委托運營期限30年,從2012年11月9日至2042年11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4月16日夜間至4月17日凌晨,哈爾濱市生態環境部門檢查時發現,哈爾濱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廠向郭地方路市政管網排放污水。經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糞便廠接入市政管線排口污水進行采樣檢測,結果顯示超標。《黑龍江省環保行政處罰輔助計算結果表》裁定,情節特別嚴重,后果輕微。

  6月1日,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作出“哈環罰([2022]02220001號)”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哈爾濱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廠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73.4萬元。